一、汽車法規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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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遺留財物在車上,應:(1)據為己有。(2)捐贈公益團體。(3)送交附近警察機關招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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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客車上下乘客應在:(1)右邊路側。(2)左邊路側。(3)任意停放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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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汽車駕駛人見到其他車輛或行人不良的表現,就會逞強好勝,意氣用事,性情暴躁,容易衝動,要如何去克制自己:(1)忍耐與禮讓。(2)據理力爭。(3)以牙還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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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交通混亂繁雜的地方,或道路施工地段應:(1)加速通過。(2)按喇叭搶先通過(3)互相禮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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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優良駕駛員,隨時隨地遵守交通規則,希望(交通)警察為了交通安全,對於違規駕駛人應(1)加強稽查從嚴取締。(2)不要稽查與取締。(3)只要稽查,不要取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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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車駕駛人要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日常應在道德修養上下功夫,盡量:(1)克制自己,幫助他人。(2)防止他人逞強。(3)想法子對付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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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車行駛於道路時,駕駛人:(1)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2)不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3)路況良好時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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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 |
雨天行車通過泥濘道路,輪胎發生打滑現象,你應該:(1)馬上踩煞車減速。(2)變換低速檔,雙手緊握方向盤,注意車尾滑向,往同方向適度操作方向盤。(3)踩油門加速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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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駛前發現煞車或方向盤失靈,駕駛人應:(1)減速慢行。(2)照往常一樣行駛。(3)停止行駛,車輛送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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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車行駛於公路時,從車內向外拋擲物品、煙蒂或火種:(1)是極不道德且危險行為。(2)只要我高興有什麼不可以。(3)避免車內髒亂,應該往外丟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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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汽車進入長隧道遇火災發生時,應熄火停車:(1)人員留於車內並緊閉車窗待援。(2)將車門上鎖後所有人員下車逃生。(3)所有人員下車逃生,半開車窗,鑰匙留置車內並不得將車門上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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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客車係指座位在:(1)10座以下 (2) 9座以下 (3) 11座以下 之客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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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營業車(營業大客車除外)每年檢驗次數,應為:(1)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 5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2)出廠年份滿3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3)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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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可以駕駛:(1)自用小型車及輕型機車。(2)小客車與重型機車。(3)小客車及大貨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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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哪些人需繫安全帶:(1)汽車駕駛人。(2)前座乘客。(3)汽車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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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有學習駕駛證者應在何處學習駕駛:(1)駕駛學習場內或依當地警察機關指定之道路及時間內為之。(2)快速道路上。(3)高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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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汽車駕駛人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車者,應處:(1)罰鍰。(2)吊銷駕駛執照。(3)罰鍰、當場禁止其駕駛,並扣繳該駕駛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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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應考小型車職業駕照者,須有學習駕駛經歷:(1)6個月以上或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3個月以上。(2)9個月以上。(3)10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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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等有變更時,如何處理:(1)沒有規定。(2)應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3)自行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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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行車時速40公里之路段汽車拋錨無法移置時:(1)應在車身後方5~30公尺之路面上,豎立車輛故障標誌。(2)開亮所有車燈,並時常連續按鳴喇叭。(3)顯示前後燈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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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車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車速減低至時速:(1)15公里以下。(2)20公里以下。(3)30公里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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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車停車時應:(1)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2)緊靠道路左側。(3)就近停車,不必管他人,自己方便即可。 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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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可駕駛:(1)小型車及輕型機車。(2)大客車。(3)聯結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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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行駛於下列何種道路會受罰鍰之處罰:(1)僅適用於省道。(2)僅適用於專用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3)任何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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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其吐氣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但未涉刑事處罰者,應處:(1)移送法院依刑法判刑。(2)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照1年。(3)吊銷駕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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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分人,如不服處罰機關所作之處罰者,可以:(1)向管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2)向交通部抗議。(3)向行政院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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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下列那些車輛應隨車配備合於規定之滅火器:(1)小型汽車。(2)機車。(3)大客車、大貨車、曳引車、幼童專用車及小型車附掛之廂式拖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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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車行駛於非高、快速公路之一般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應處駕駛人罰鍰新臺幣:(1)500元。(2)1,500元。(3)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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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罰鍰新臺幣:(1)3,000元。(2)2,000元。(3)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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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 |
駕車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除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並處罰鍰新臺幣:(1)15,000 ~90,000元。(2)10,000 ~ 30,000元。(3)6,000 ~ 1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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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駕車之違規人,於5年內違反酒後駕車之規定2次以上者,除處罰鍰新臺幣90,000元,及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並應:(1)吊扣其行車執照。(2)吊銷其駕駛執照。(3)吊扣其駕駛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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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車駕駛人若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者,除處罰鍰新臺幣90,000元,並:(1)吊銷其駕駛執照。(2)吊扣其駕駛執照。(3)吊扣其行車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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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處分人,如有不服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1)10日。(2)20日。(3)30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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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 |
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報廢車仍行駛道路者,其車輛:(1)沒入之並罰鍰。(2)公告拍賣之。(3)繳清罰鍰後始得領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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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駕駛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將處駕駛人罰鍰新臺幣:(1)1,000~2,000元。(2)1,500~3,000元。(3)3,000~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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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逕行舉發汽車超速行駛時,其:(1)違規時間相隔4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2)違規時間相隔5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3)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 。 得連續舉發之。但其違規地點在隧道內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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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車行進中,發現鄰側車道車輛已開啟方向燈,有變換車道意圖時應:(1)加速行駛阻擋超越。(2)適度減低車速禮讓。(3)併行競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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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通過收費站時應:(1)依標誌指示預為減速慢行,並依規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順序行駛過站繳費。(2)無規定。(3)加速行駛強行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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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夜間會車如來車以強烈的頭燈或遠光燈照射,駕駛人應:(1)以遠光燈報復。(2)緊靠中心線行駛。(3) 儘量靠右減速行駛,並注意周遭路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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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超速是肇事的主因之一,預防之道:(1)作好時間規劃適時出門,以免趕時間而超速。(2)把汽車引擎油門調小些。(3)把汽車的煞車設備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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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車輛於交岔路口左轉,以下何者為錯:(1)等左轉燈號亮才可左轉前進。(2)等直行車通過後才可左轉前進。(3)綠燈亮即可搶先左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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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車在強風中行駛,若感覺車身有搖晃現象時應:(1)穩握方向盤減低行車速度,加大跟車距離,避免變換車道。(2)加速通過。(3)不影響行車安全不必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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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同向二車道行車時,如遇機車行駛於與你同一車道的前方,你應:(1)鳴喇叭促其駛回慢車道。(2)直接併行超越之。(3)跟隨其後或從內側車道予以超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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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車駕駛人(除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2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外)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不得超過每公升:(1)0.25毫克。(2)0.4毫克。(3)0.5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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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缸總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途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滑離車道,應顯示危險警告燈,牽移離開車道,在故障車輛後方:(1)50公尺處。(2)100公尺處。(3)200公尺處。 設置車輛故障警示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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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1 |
下列敍述何者正確:(1)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2)起駛後才應顯示方向燈。(3)兒童須乘坐於小客車之前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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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車前應注意之事項,以下何者為非?(1)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2)兒童須乘坐於小客車之前座。(3)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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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1 |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應:(1)每天開車前至少1次。(2)每週1次。(3)由於汽車都有定期進場實施保養,所以不需要。 檢查車輛各項裝置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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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檢查引擎機油時,汽車要:(1)停在平坦地面。(2)引擎熄火。(3)以上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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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星塞不良,容易造成:(1)加速無力、耗油。(2)發動困難 。(3)以上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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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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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煞車踏板踩下時,感到軟軟的,可能原因是因為:(1)油管阻塞。(2)煞車來令上有機油。(3)煞車油管內有空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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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2 |
行駛於長度4公里以上或經管理機關公告之隧道時小型車應保持?:(1)40公尺。(2)50公尺。(3)60公尺。 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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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2 |
計程車駕駛人對乘客繫安全帶之規定,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不繫安全帶應處罰:(1)駕駛人。(2)乘客。(3)都不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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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3 |
汽缸總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快速公路,另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1)路段 (2)時段 (3)以上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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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汽缸總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1)汽缸總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1年以上 (2)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3)以上皆必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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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2 |
汽缸總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同車道併駛、超車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3,000 元 (2)6,000 元(3)12,000 元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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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1 |
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2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不得超過每公升:(1)0.15毫克。(2)0.25毫克。(3)0.5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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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3 |
行駛於長度4公里以上或經管理機關公告之隧道時大型車應保持?:(1)40公尺。(2)50公尺。(3)100公尺。 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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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下列哪些地方是高危險區,應避免停駐? (1)路面正落下小石塊。(2)有防落石柵處或路邊護欄受撞擊扭曲變形。(3)以上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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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下列何者氣象資訊與道路災害息息相關,應多加留意? (1)潮汐。(2)降雨。(3)氣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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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下列哪種駕駛行為有誤? (1)隨時收聽警察廣播電台,掌握即時路況訊息。(2)如於道路上受困可利用路側之公路里程牌確認目前位置並求援。(3)遭遇落石阻道時,可隨意將車輛停放路邊,不用特別觀察附近是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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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3 |
假設不幸受困於山區道路應如何處置? (1)利用公路里程牌確認目前位置後向外聯繫呼救。(2)確認最近之安全停駐空間或緊急暫停空間,前往避險等待救援。(3)以上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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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下列何者「非」公路單位執行封橋封路等交通管制之目的? (1)道路橋梁致災風險提升,行駛該路段可能造成人車危害,故提前封閉道路避。免人車進入危險區域而造成生命財產損失。(2)因施工或已發生災害造成道路阻斷,為加速搶修及確保用路人安全。(3)封路封橋只是為了造成用路人不便,行程受阻。 |
二、汽車法規是非題
1 |
O |
尊重生命是駕駛道德最重要的一點,我們開車時要處處顧到行人,尤其應該注意讓老弱婦孺身心障礙者優先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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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O |
汽油著火時,應用滅火器、泥沙或用水浸濕棉被、衣服覆蓋撲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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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 |
看見前面車禍有人受傷,沒有人管,我自己要趕路,明明看(聽)到受傷的人在慘叫,也只有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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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O |
行車起駛、換檔、轉彎或煞車,都應顧及乘客的安全和舒適,還要注意路上車輛及行人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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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O |
發現乘客遺留財物在車上時,應立即送還失主或送往最近之警察單位招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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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O |
不肇事,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行車安全的主要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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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O |
汽車裝載貨物必須綑紮穩妥,是車主及駕駛人的責任,也可降低發生危險的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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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O |
轉向未先顯示方向燈、未注意後方來車等均是車輛轉彎肇事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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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O |
汽車不得有車身破損、鬆動或車門不能關閉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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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O |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後車駕駛人須隨時注意前車之動向,並應與前車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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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O |
駕駛執照失效,應即繳回公路監理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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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O |
駕照遺失或損毀時,應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補發或換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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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O |
小貨車必須附載隨車作業人員者,除駕駛人外,不得超過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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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X |
汽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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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O |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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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O |
汽車行駛於劃有路面邊線之單行道上,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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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O |
在單一車道的橋樑上及隧道內,不得會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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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O |
在倒車時,應顯示倒車燈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並應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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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O |
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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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X |
為了緊急事情趕路,可以跟在執行公務的消防車或警備車後面行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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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O |
在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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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X |
在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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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O |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在行人穿越道上有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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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X |
在行人穿越道上,有人穿越時,汽車仍可慢行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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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O |
行近鐵路平交道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守人表示停止,應即暫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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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O |
汽車在設有彎道、狹路、坡路、單行道標誌等路段,不得倒車。但因讓車、停車或起駛有倒車必要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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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X |
夜間將車輛停放在無燈光設備及照明不清之道路時,亦不必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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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O |
已領有大客車駕照者得駕駛大貨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車、曳引車、小型車及輕型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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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O |
已領有大貨車駕照者,得駕駛小型車及輕型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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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O |
違反處罰條例之受處罰人不服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罰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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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O |
持有職業駕駛執照未滿60歲之駕駛人,應自發照之日起,每滿3年審驗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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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O |
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跟隨車後急駛處以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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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O |
汽車行駛於非高、快速公路之ㄧ般道路上,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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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O |
汽車駕駛人於開車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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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O |
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其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處新臺幣15,000~90,0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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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X |
繞行圓環迴車太麻煩,為了方便可以逕行迴車,反正不會被罰款及違規記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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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O |
汽車行駛高速或快速公路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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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X |
高速公路上設有快、慢車道、行人穿越道及斑馬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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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X |
在高速或快速公路行車時,如錯過了出口交流道,就應立即倒車或迴轉駛回原出口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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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X |
汽缸總排氣量超過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其性能好,駕駛人駕駛技術優良,可以在任何路段及時段的高速或快速公路行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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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X |
在高速行車狀況下,駕駛人視覺與平時一樣,沒有一點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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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O |
在高速行車狀況下,輪胎易生高熱及波狀變形,需要胎紋深度充足、胎壓正常之輪胎,防止輪胎爆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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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O |
汽車行駛高速或快速公路途中若突然故障,應注意四周車輛動態,並先顯示方向燈滑離車道,逐漸減速駛進路肩,並在車後50-100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方向燈改為危險故障警示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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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O |
貨車裝載整體物品之寬度超過車身寬度,應向起運地或車籍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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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O |
大貨車裝載整體物品後,高度超過4公尺者,應向起運地或車籍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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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O |
汽車在道路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減速或任意變換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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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O |
汽缸總排氣量未滿550立方公分之機車不得行駛高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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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O |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均應繫安全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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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X |
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時,不需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臨時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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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O |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者,處新臺幣600~1,800元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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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O |
年滿60歲職業駕駛人,應每年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作體格檢查一次,並經醫師依合格標準規定判定符合標準者,始准繼續換領職業駕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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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O |
機車、小客車、小客貨兩用車及小貨車所有人,應繳交車輛製造廠、代理商或進口商出具,經內政部認可,施加於車輛特定零組件之防竊辨識碼完工證明文件,始得申請新領牌照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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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O |
在高速公路接近收費站區之路面繪有”電子收費”、”ETC”等字樣及白色指引箭頭者為電子收費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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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X |
汽缸總排氣量 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可於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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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O |
汽缸總排氣量 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配戴安全帽,且其安全帽應為全面式或露臉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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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O |
汽缸總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妥為檢查車輛其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得不足1公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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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O |
汽缸總排氣量 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應全天開亮頭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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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O |
避免碰撞的準則為保持安全跟車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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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O |
發生肇事的主因為跟車太近、任意超車、任意變換車道、搶道轉彎、開快車搶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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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O |
汽車行近交岔路口前,在遠方見到行車管制號誌燈已轉為紅燈,應考量車速與車距,不任意踩油門或煞車踏板,儘量讓車輛自行滑行前進,以便節省油耗,達到節能減碳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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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O |
汽車除按規定接受監理單位指定之檢驗外,並應依原廠規定時間或里程實施保養及檢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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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O |
檢查煞車總泵之油量不足時,應補充煞車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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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O |
儀錶板上的「里程表」,係紀錄汽車所行駛的總里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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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O |
使用擋風玻璃噴水器,如儲液桶內無水時,易損壞噴水器馬達,若撥動雨刷,易刮壞擋風玻璃,損壞雨刷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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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O |
新車在各項機件磨合時期內,要避免高速行駛與緊急煞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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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取得學習駕駛證,可以在任何道路行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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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設有禁止停車之標誌、標線路段,如無其他標誌、標線規定,夜間8時以後至隔日清晨7時以前可以停車也可以臨時停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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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X |
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轉彎車可先轉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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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前方有執行任務之救護車行駛,因趕時間,可以超越它行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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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50立方公分以上未滿550立方公分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比照小型汽車,可行駛高速公路、快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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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X |
汽車行車執照、機器腳踏車行車執照,自原發照之日起算每2年換發1次;期滿前後1個月內,須申請換領新照始得行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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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O |
執法人員於攔檢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時,應以不妨礙交通秩序及行車安全為原則,必要時可以錄影或照相採證方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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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O |
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相類似之管制藥品或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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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O |
汽車在高速或快速公路之隧道內行駛,發生故障時,應開啟危險警告燈,並在後方100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警示之,且利用緊急電話或手機通報管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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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高速公路之交通事故由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處理。快速公路之交通事故由所轄縣、市政府警察機關或內政部警政署指定之警察機關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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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行駛時,發現前方有公路人員封路封橋應不予理會,加速闖越以免行程受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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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O |
假設欲行駛之路段將封路封橋,應配合公路人員指揮,只出不進,儘速駛離該路段,不任意逗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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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雨天行駛山區道路應隨時收聽警察廣播電台,留意路況資訊,提高警戒,注意四周狀況,勿行駛危險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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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道路是百分之百絕對安全的,因此上路前不需要特別查詢路況,即使颱風豪雨出門也不會有任何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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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中央氣象局 發布豪(大)雨特報期間,遇有道路零星落石坍方或河川上游豪(大)雨造成下游橋梁水位暴漲,可能是發生公路災害之前兆,應避免行駛該路段並通報公路單位或警察廣播電台以免其他用路人受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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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汽車起駛前應關閉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娛樂性顯示設備。但提供行車輔助顯示,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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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汽車行駛於道路,駕駛人觀看行車輔助顯示並不違規,所以一邊開車一邊操作行車輔助顯示,也不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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